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13條

進出或參觀本院議場應依立法院議場規則及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辦理。
出席列席人員應在議場外會客室會客。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