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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院會議、委員會會議及黨團協商會議錄影、錄音等儲存之紀錄,非經院會或委員會會議決議,不得攜出院外或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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