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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3條

會場樓上來賓、記者席共設九十六個席位,正中央走道後二排十六個席位為來賓席,供來賓使用;其餘八十個席位為記者席,供新聞記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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