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本院各委員得分科辦事,職掌如下:一、關於議事日程之編擬及會議紀錄之製作事項。二、關於審查報告之撰擬及法案條文之整理事項。三、關於議事文件之撰擬、收發、保管、繕校事項。四、關於資料之蒐集、編製事項。五、關於印信典守事項。六、其他有關服務委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