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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採訪規則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5條

為維護國會尊嚴,新聞媒體採訪人員於本院採訪時,應遵守本院有關規定,不得有鼓譟、喧鬧、破壞公物、妨礙辦公及干擾會議進行等行為。
議場開會時,新聞媒體採訪人員限於會場二樓記者席採訪,並不得有抽煙、飲食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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