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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8條

為維護委員研究室之設備品質,研究室內所裝置之軟、硬體設備及其他各種辦公設備,使用人應盡妥善管理之責任,如因故意或過失致設備有毀損或不堪使用時,應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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