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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16條

為確保人員及設施安全,遇有民眾聚眾活動或其他突發事故有安全之虞時,本會館得暫時關閉,停止一切會客或洽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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