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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會館貴賓室、會議室及會客室所配備之各項軟、硬體設備或用具,為公務用財產,如因故意或過失致損壞或遺失時,申請借用人應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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