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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委員研究會館使用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11條

依前條規定進入本會館之賓客,應至指定地點會客或洽公,不得任意擅入其他各區,如有違反規定,不聽制止者,警衛人員或會館職工得將其強制帶離本會館,以確保本會館人員及設備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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