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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委員行為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4條

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
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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