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委員行為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30條

立法委員違反本法有關規定者,由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主動調查、審議,作成處分建議後,提報院會決定之。
紀律委員會不依前項規定進行調查、審議者,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