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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省諮議會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臺灣省政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大會議決之事項,如諮議長或諮議員三人以上連署認有修正之必要時,得再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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