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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臺灣省政府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會諮議員為無給職。
但開會時得支出席費、膳食費、交通費。
違反第六條第二項召開之會議,其出席者不得依前項規定支領出席費、膳食費、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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