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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黨產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條例第三十條所稱管理機關,指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所定受移轉之國家機關或地方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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