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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附表一至第九條附表六,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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