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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設施經營者之設施位於不同處所者,各該處所之單位應依第四條、第五條規定設輻射防護管理組織或置輻射防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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