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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第三條第三款之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輻射防護及偵測,係指:一、盛裝供運送放射性物質所用包裝、包件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二、載運放射性物質所用運送工具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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