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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游離輻射防護管制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申請核發或換發證照、證書或執照,已依本標準規定繳納各項費用後,於證照、證書或執照核發前,申請變更審查項目或內容者,應再依規定繳納審查費、檢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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