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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輻射示警標誌如下圖所示,圖底為黃色,三葉形為紫紅色,圖內R為內圈半徑。
輻射示警標誌以蝕刻、壓印等特殊方式製作時,其底色及三葉形符號之顏色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輻射示警標誌得視需要於標誌上或其附近醒目位置提供適當之示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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