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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本標準除第二條至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至第十八條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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