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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品輻射限量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飲用水中總貝他濃度限值為每立方公尺一、八○○貝克;氚濃度限值為每立方公尺七四○、○○○貝克;鍶九○濃度限值為每立方公尺三○○貝克。
前項總貝他濃度超過每立方公尺五五○貝克時,應進行氚及鍶九○之濃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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