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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事故分類通報及應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辦法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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