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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法人之負責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或前條第三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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