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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經營者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除役許可後,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之除役計畫執行。
除役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其變更若有涉及重要管制事項,經營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
前項重要管制事項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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