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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建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主管機關收受第三條第一項所定書件後,應於一年內作成審查結論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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