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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一、品質保證:指為確保結構、系統及組件能充分發揮應有功能,所採取之有計畫、有系統之措施。
二、品質管制:用以達成品質要求之作業技術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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