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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58條

核子設施之設計,經營者得檢具安全評估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後,不適用本準則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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