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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52條

穿越一次圍阻體而不屬於前二條之管路,應依下列規定之一設置圍阻體隔離閥:一、設置自動或閉鎖隔離閥,或可以遙控操作之隔離閥(逆止閥不得作為自動隔離閥)。
二、隔離閥應設置於圍阻體外側,並儘可能靠近圍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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