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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61條

違反本法所定防護管制應作為及不作為之義務者,原子能委員會得令其限期改善。
其有本法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二條規定之情事者,由原子能委員會移送該管法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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