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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緊急事故成因排除後,經營者應擬訂復原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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