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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第九條審查結論認為應予許可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者繳交證照費後,發給建造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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