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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處理設施作業,應符合該設施安全分析報告及輻射安全防護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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