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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83條

託運物品為第一類低比活度物質(見附件一)時,得不受前二條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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