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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58條

任何單一運送工具裝載之低比活度物質及表面污染物體之總活度,不得超過附表九規定之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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