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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不同種類及不同運送指數或核臨界安全指數之放射性物質包件,得混合裝載。
但專案核定之交運包件,未經明確授權者,不得混合裝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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