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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包件及外包裝應按其運送指數及表面輻射強度,依附件六之規定予以分類。
運送時應遵守附件六中標示、標誌及標示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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