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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一定活度以下之核子原料如下:一、火災偵檢器,每一偵檢器含鈾活度在一百八十五貝克以下者。
二、含釷、鈾之活度符合輻射源豁免管制標準者。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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