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低放處置設施封閉前,其排水與防滲設計,應能防止廢棄物與積水或滲漏水接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