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研發成果符合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且以讓與方式較能有效運用研發成果者,執行單位經本會核准後,得將研發成果有償讓與第三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