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核能技術處掌理左列事項:一、核子反應器異常事件之調查及評估事項。二、核子反應器運轉數據之分析及評估事項。三、核子設施相關技術研究發展之規劃事項。四、游離輻射應用技術研究發展之規劃事項。五、核能法規及技術準則之研定事項。六、核子事故處理技術之研究事項。七、核子反應器及輻射防護安全資料之蒐集分析事項。八、其他有關核能技術研究發展之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