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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綜理所務,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所長二人,襄理所務,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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