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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一、核子事故之認定及其原因之調查。
二、核子損害之調查與評估。
三、核子事故賠償、救濟及善後措施之建議。
四、核子設施安全防護改善之建議。
五、前四款調查、評估及建議報告之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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