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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局置人事管理員一人,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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