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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運安會經審度調查之可行性後,得於重大飛航事故調查進行時中止調查,但應述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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