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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法制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通傳財團法人編製之淨值變動表為淨值組成項目變動情形之報表,分別列示基金及累積餘絀之期初餘額、本期增減及期末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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