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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法制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通傳財團法人記帳以本國貨幣為本位幣,記帳單位,除為乘除計算外,至元為止,角位採四捨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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