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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業者設置電臺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申請人依本標準規定繳納各項規費後,除有溢繳、誤繳或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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