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經營者應設置黃金門號拍賣或付費選號收入之會計科目,並於繳交號碼使用費時,提供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前項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報請本會查核。第一項黃金門號拍賣或付費選號收入,經併入繳納年度特許費或許可費所提報之財務報表者,經營者為前項申報時,得以該財務報表及其查核報告書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