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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第二類電信事業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及第一類電信事業籌設者(以下簡稱籌設者)應依本標準繳納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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