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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申請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補發或換發者,應依收費基準表繳交證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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